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档案、党组织关系、户口转递说明
1、武汉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办理移交。
2、考生人事档案一律寄到或送交各录取学院党委办公室,如被材料学院录取,收件人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请考生在接到调档函后办理档案邮递(建议用EMS),不要提前邮递。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收考生档案。
3、党组织关系:①湖北省外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②由湖北省内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武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如需填写接收单位请填写“武汉理工大学”。
4、党、团员组织关系:在入学后1周内交到各学院党、团委。
5、入学前户口关系在武汉市的新生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外新生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个人不愿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如需再办理户口迁移将由个人自行办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发证机关在迁往地址栏内一律填写“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理工大学”(不区分余家头校区和马房山校区,不填写具体的派出所)填写不清楚、有涂改者,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因户口迁移证有时效期,请不要提前办理。
6、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协议》签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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