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职责清单
(二)服务职能清单
(三)负面清单
(四)科室成员
1、制定各学科学位标准
2、制定及修订学校有关学位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
3、安排学位授予及答辩工作
4、收集整理、审核各研究生学位申请者的纸质及电子学位材料、学位信息、学位论文等
5、安排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会议议程,通知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进行会议纪录及会场服务;起草、印制会议纪要;拟定研究生学位授予文件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事项落实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
7、编制学位证号、发放学位证书
8、管理、处理涉密研究生学位授予及学位材料归档工作
9、整理各类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学位信息
10、报送当年度授位博士学位论文给国家图书馆
11、审查、认定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博士学位资格
12、建设与维护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系统、导师管理信息系统
13、审核导师招生资格
14、聘任及管理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15、开展研究生导师队伍定期培训工作
16、博士生导师短期公派出国交流项目推荐工作
1、指导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2、指导学院审核各类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答辩资格
3、审核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及答辩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答辩资格
4、公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5、指导并协助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相关学位授予工作
6、协助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各类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和留学生学位授予工作
7、指导各学院处理研究生学位授予材料归档工作
8、受理已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查询、配合教育部学位中心及湖北省教育厅开具学位证明
9、补办学位证(明)书
10、受理兄弟高校委托我校评审学位论文工作
1、不接收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同意的学术论文期刊目录
2、不受理未经导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同意的答辩申请
3、不受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或未经导师及学院主管副院长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学位申请
4、不受理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同等学力博士资格审核
5、不受理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通过且主席同意的各类研究生学位授予
6、不受理不符合条件或不按程序办理的涉密学位论文的申请
7、不受理未经导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同意的学位论文更换
8、不受理未经导师及学院主管副院长同意的推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
9、不接收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通过且主席同意的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校长提名除外)
主要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27)87651521
办公地址:马房山校区西院西品三栋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