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指导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指导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校研字[2013]20号)精神,进一步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指导模式,研究生院决定启动第三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指导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指导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相对固定的培养基地。团队所依托的学校协同创新中心、校外研究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有较好的条件和培养基础,须至少培养过两届以上(含两届)专业学位硕士生,且团队成员必须和培养基地有长期的项目合作。
2、结构合理的导师团队。团队负责人须具有教授职称,且为中心(基地)主要负责人;团队成员至少包含2个及以上学科领域的研究生导师及中心(基地)相关领域的企业专家;校内导师应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的硕士毕业生;企业专家须是中级以上职称,至少联合或协助指导过一届硕士毕业生。
3、具有特色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中开设了相关领域的特色课程,有一定数量的自编教材、教学案例和课程教学资源。团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须来自企业项目。
4、健全的团队管理制度。团队制订有包括团队导师的管理、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管理以及经费使用等团队运行管理文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11月28日前准备申报材料,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学院(中心)审核,并提供推荐意见。若导师团队成员涉及多个学院的,需多个学院同时出具推荐意见。
2、12月1日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实践科,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
(1)《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课程设置及特色课程教学大纲,可能的学位论文形式和对应的评价标准;
(3)所依托的协同创新中心或联合培养基地的简况与合作项目;
(4)团队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
3、评审通过的团队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政策支持
1、立项建设的团队建设周期3年,年度项目经费10万元,其中学校每年资助7.5万元,从研究生条件建设经费支出,团队自筹2.5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培养、联合培养基地和合作导师队伍建设。
2、2018年和2019年底,根据建设任务书进度对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同时依据检查验收结果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指导项目申报书
2、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指导项目计划任务书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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