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精神,完善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研究生院针对现有研究生课程评教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展开了调查研究,设计了《研究生课程评教量表(2017版)》,将于2017-2018第一学期在全校范围内投入使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评教量表(2017版)》的确定
原研究生评教指标量表从“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课堂气氛”四个方面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评教指标单一,无法有效的衡量和评价课程质量、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
针对此问题,在对多所国内外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课程评价指标体系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以学习为中心,促进教学相长”的评教目标,以 “课程质量、教学效果、学习效果”为主要评价内容的《研究生课程评教量表(2017版)》。
《研究生课程评教量表(2017版)》经过问卷调查,信效度测试、向教学管理人员和近百名研究生授课教师征求意见,研究生院确定了量表的题目类型和赋值。
《研究生课程评教指标量表(2017年版)》共计11题,包括10个客观题和1个主观题,其中第1-10题为客观题,每题的分值为100分,分为A-E5个等级,分别计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第11题为主观题,答案供教师教学反思使用,不计入评教得分(具体指标见附件)。
二、课程评教安排
1.参评学生
本次评教的参评学生为本学期所有参加选课并上课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本学期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开设课程的全体任课教师。
3.评教时间
本次网上评教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20日。
4.评教流程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学生身份登录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14.173.38/)→考试成绩查询→点击进行评教。
5.评教结果
研究生院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开课单位进行分析总结,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评教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年终考核和申报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督促授课教师结课两周内完成课程登分,否则按照教学事故相关处理条例处理,教师登分后学生方便开展课程评教。
2.各参评研究生评教前须认真阅读系统内教学评估指南,慎重、客观、公正地为各研究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一旦提交保存,不可更改。
3.参与评教是每个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请全体研究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参与评教,没有进行网上评教的研究生将无法查询考试成绩。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11月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