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依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校研字〔2017〕46号)文件规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分会上表决并通过相关培养单位的毕业人员名单报送培养处。现将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1.培养单位应认真核对研究生院下发的拟毕业信息审核表电子档(请在各研工办办公自动化中查收),确保各项信息一致,并依据分会决议形成最终毕业人员名单。如发现信息问题,请及时反馈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管理科,电话:87651477。
2.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需在研究生院下发的毕业信息审核表回执单上亲笔签名(不可使用签字印章),并加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需在向培养处报送的毕业信息审核表最终稿每一页上亲笔签名(不可使用签字印章)。
3. 各培养单位需在12月20日12:00前,将毕业信息审核表最终稿及回执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附件:研究生毕业信息审核回执单.pdf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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