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校研字〔2017〕46号)与《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转导师、转专业和转学管理规定》(校研字〔2015〕40号)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导师同意,转出学院审核、转入学院考核通过,研究生院复核,学校转专业工作组审批,拟同意博士研究生陈龙等10人、硕士研究生文德安等76人(名单见附件)转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下午17:30止。凡对上述研究生的转专业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署名材料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不受理任何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的举报,也不受理没有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此材料不接受照片)、联系方式及本人手写签名的匿名举报信函。
研究生如果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转专业资格,可在公示期内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本人手写签名),经转出、转入导师同意,转出、转入学院审核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管理科。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院不再受理研究生放弃转专业资格的申请。
附件:2018年研究生转专业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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