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校研字〔2013〕38号)精神,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7年10月24日武汉理工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亢飞等56人硕士学位,其中工学41人(含留学生1人)、文学2人、理学3人、管理学1人、法学3人、经济学1人、医学1人、艺术学3人、哲学1人;授予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张哲等74人专业硕士学位,其中工程硕士48人、法律硕士3人、翻译硕士1人、金融硕士1人、新闻与传播硕士4人、应用统计硕士1人、资产评估硕士1人、工程管理硕士10人、工商管理硕士5人;授予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刘鹏等6人专业硕士学位,其中工程硕士6人;授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王烽屹等31人博士学位,其中工学19人(含留学生1人)、管理学10人(含留学生5人)、艺术学2人;授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赵霞等6人博士学位,其中工学4人、法学2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凡对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有争议者,请及时与我办联系。争议期为2017年10月24日~2018年1月24日。
联系单位: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珞狮路122号,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651521。
附件: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授予各类研究生学位人员公示名单.doc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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