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将我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线为: 1.有学位人员 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百分位30%以上)。 2.无学位人员 录取无学位人员比例严格控制在录取总人数的10%以内(矿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为20%),参加复试人数为控制人数的120%。无学位人员实际录取分数根据比例限额向上调整。根据以上要求,无学位人员具有复试资格的GCT成绩为:矿业工程领域206分,交通运输工程领域180分,其他领域218分。
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有关学院联系。
二、复试内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考试科目
- 工程硕士专业基础课:笔试,由各学院组织。
- 复试: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考核形式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三、复试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到学校参加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通知
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分数线,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研究生院将不再向考生发放考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的考生首先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在《资格审查承诺书》上签字方为有效。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材料:
-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审查后退还)
-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时网上打印,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下载http://www.cdgdc.edu.cn/,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 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 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书(部分考生)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缴费收据和《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到各学院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 2013年1月12日、13日共两天,其中资格审查时间:
马房山校区 |
2013年1月12日 全天 8:30—12:00 14:00—17:00 2013年1月13日 上午 8:30—12:00 |
余家头校区 |
2013年1月12日 全天 8:30—12:00 14:00—17:00 |
2.资格审查地点:
马房山校区 |
研究生院一楼107室(会议室) |
余家头校区 |
行政楼二楼223室 |
笔试及面试地点: 根据各学院安排确定。
五、收费标准
复试费用为每考生200元,在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计财处统一收取。
六、其他
1. 成绩查询和下载资格审查表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2.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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